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
一、目的
為提升玻璃設計的美感品味並提倡前衛、創新、自我價值的創作風格理念,特舉辦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藉以鼓勵設計新秀的無限創意,並創造出獨一無二的馬汀尼杯。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香港商百加得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二) 執行: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三) 協辦:設計雙月刊、波酷網
三、競賽主題
以龐貝藍鑽(Bombay Sapphire)品牌精神為靈感,設計一款可使用的馬汀尼杯。
※龐貝藍鑽(Bombay Sapphire)的品牌精神為啟發靈感 激勵人心(Inspiring)、自然不造作的優雅(Naturally Elegant)、迷人魅力(Intriguing)、創造力(Creative)、真誠直率(Genuine)。
四、設計規範
(一) 實用性(functionality):設計一件具實用性的馬汀尼杯。一般而言,馬汀尼杯須能承裝150~180ml之液體。
(二) 材質(material):這件馬汀尼杯必須是以玻璃為主要材質,但可結合其他材質做設計。
(三) 尺寸(size):尺寸不拘,這件馬汀尼杯並沒以一定的尺寸與比例,不過,高度23公分的馬汀尼杯與龐貝藍鑽馬汀尼酒瓶最搭配。
(四) 顏色(colour):顏色不拘,這件馬汀尼杯可以透明或彩色玻璃做設計。
四、參賽資格
(一) 年滿18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設計相關系所學生及3年以內設計相關工作經驗之新銳設計師。
(二) 以競賽主題為核心,進行馬汀尼杯設計,可組隊參加,每位參賽者(團隊)之參賽件數不限。
五、獎勵辦法
(一)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獎牌1座,獎狀1紙及1位設計師(如參賽者為2位以上之團隊,請自行推派1位)赴義大利米蘭參加國際馬汀尼杯設計博覽會與總決賽的旅費價值新台幣10萬元,此項費用由主辦單位支付。
(二)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1座,獎狀1紙。
(三) 銅獎2名:獎金各新台幣1萬元,獎牌1座,獎狀1紙。
(四) 佳作14名:獎狀1紙。
六、報名程序
(一) 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07年5月9日(星期三)24:00止。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四) 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bombaysapphirecompetition.url.tw/index.htm 線上報名。
(五) 填寫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設計圖片(全彩jpeg檔, 640x480像素,解析度72dpi)。
(六) 請確實填寫聯絡電話、地址及email, 以便執行單位通知後續活動相關事宜。
(七) 請務必將最後填寫完畢之報名表列印下來,以便初選送件查核用。
(八) 報名成功後,系統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信」及「參賽編號」至參賽者之email信箱。
(九) 參加或購票參觀新一代設計展(2007.5.17~20)之本競賽參賽者,可憑「報名完成確認通知信」至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主辦單位之展出攤位換取迷你馬汀尼酒1瓶(1件作品1份)。
七、參賽程序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一) 初選
1. 須繳交設計圖:請將彩色原稿設計圖貼於A3 (420 mm x 297 mm)裱板上,以清晰表達設計作品為首要,請於設計圖清楚標示:
A. 報名編號(除編號外,不得標示作者姓名等影響評審公正性之文字記號)
B. 作品名稱
C. 馬汀尼杯長、寬、高及杯口口徑等尺寸(請以公分為單位)
D. 使用材料及製作步驟
2. 送件時間:參賽者須於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17:00前,親送或郵寄設計圖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3. 主辦及執行單位將依收件先後次序擇前30件作品於2007新一代設計展展出。
4. 初選之評審方式以設計圖為主,將由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共同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擔任評審工作,評選結果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5. 通過初選名單將於2007年6月4日(星期一)除公布於本競賽專屬網站外,執行單位並將電話通知通過初選者。
(二) 決選
1. 須繳交1:1之玻璃杯成品:由執行單位統一協助入圍者製作成品,並協助與廠商進行製作溝通(若入圍者使用2種以上異素材,則需自費製作)。
2. 製作成品時間:2007年6月4日至7月8日。
3. 送件時間:參賽者須於2007年7月9日(星期一)17:00前,親送或郵寄玻璃製成品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4. 參賽者送交成品時須妥善包裝,提交成品前有任何損害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及執行單位不負責成品之修補,若因此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5. 決選之評選以實作成品為主,評審小組由主辦及執行單位共同邀請專家學者組成。
6. 決選日期:2007年7月12日(星期四)
7. 得獎名單將於2007年8月頒獎典禮現場公布。
(三) 參賽時間表
報名截止 2007.5.9 (星期三)
初選收件截止 2007.5.11 (星期五)
作品展出 2007.5.17-20 (將由主辦及執行單位於2007新一代設計展展出)
初選 2007.5.31 (星期四)
初選名單公布 2007.6.4 (星期一)
成品製作 2007.6.4-7.8
成品收件截止 2007.7.9 (星期一)
決選 2007.7.12 (星期四)
頒獎典禮 2007.8月
成果展出 2007.9-10月 (得獎成品於2007第5屆「台灣設計博覽會」展出)
八、評分項目及標準
實用性 (Functionality) 成品須可於正常情形下使用。 35%
為提升玻璃設計的美感品味並提倡前衛、創新、自我價值的創作風格理念,特舉辦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藉以鼓勵設計新秀的無限創意,並創造出獨一無二的馬汀尼杯。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香港商百加得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二) 執行: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三) 協辦:設計雙月刊、波酷網
三、競賽主題
以龐貝藍鑽(Bombay Sapphire)品牌精神為靈感,設計一款可使用的馬汀尼杯。
※龐貝藍鑽(Bombay Sapphire)的品牌精神為啟發靈感 激勵人心(Inspiring)、自然不造作的優雅(Naturally Elegant)、迷人魅力(Intriguing)、創造力(Creative)、真誠直率(Genuine)。
四、設計規範
(一) 實用性(functionality):設計一件具實用性的馬汀尼杯。一般而言,馬汀尼杯須能承裝150~180ml之液體。
(二) 材質(material):這件馬汀尼杯必須是以玻璃為主要材質,但可結合其他材質做設計。
(三) 尺寸(size):尺寸不拘,這件馬汀尼杯並沒以一定的尺寸與比例,不過,高度23公分的馬汀尼杯與龐貝藍鑽馬汀尼酒瓶最搭配。
(四) 顏色(colour):顏色不拘,這件馬汀尼杯可以透明或彩色玻璃做設計。
四、參賽資格
(一) 年滿18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設計相關系所學生及3年以內設計相關工作經驗之新銳設計師。
(二) 以競賽主題為核心,進行馬汀尼杯設計,可組隊參加,每位參賽者(團隊)之參賽件數不限。
五、獎勵辦法
(一)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獎牌1座,獎狀1紙及1位設計師(如參賽者為2位以上之團隊,請自行推派1位)赴義大利米蘭參加國際馬汀尼杯設計博覽會與總決賽的旅費價值新台幣10萬元,此項費用由主辦單位支付。
(二)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1座,獎狀1紙。
(三) 銅獎2名:獎金各新台幣1萬元,獎牌1座,獎狀1紙。
(四) 佳作14名:獎狀1紙。
六、報名程序
(一) 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07年5月9日(星期三)24:00止。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四) 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bombaysapphirecompetition.url.tw/index.htm 線上報名。
(五) 填寫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設計圖片(全彩jpeg檔, 640x480像素,解析度72dpi)。
(六) 請確實填寫聯絡電話、地址及email, 以便執行單位通知後續活動相關事宜。
(七) 請務必將最後填寫完畢之報名表列印下來,以便初選送件查核用。
(八) 報名成功後,系統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信」及「參賽編號」至參賽者之email信箱。
(九) 參加或購票參觀新一代設計展(2007.5.17~20)之本競賽參賽者,可憑「報名完成確認通知信」至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主辦單位之展出攤位換取迷你馬汀尼酒1瓶(1件作品1份)。
七、參賽程序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一) 初選
1. 須繳交設計圖:請將彩色原稿設計圖貼於A3 (420 mm x 297 mm)裱板上,以清晰表達設計作品為首要,請於設計圖清楚標示:
A. 報名編號(除編號外,不得標示作者姓名等影響評審公正性之文字記號)
B. 作品名稱
C. 馬汀尼杯長、寬、高及杯口口徑等尺寸(請以公分為單位)
D. 使用材料及製作步驟
2. 送件時間:參賽者須於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17:00前,親送或郵寄設計圖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3. 主辦及執行單位將依收件先後次序擇前30件作品於2007新一代設計展展出。
4. 初選之評審方式以設計圖為主,將由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共同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擔任評審工作,評選結果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5. 通過初選名單將於2007年6月4日(星期一)除公布於本競賽專屬網站外,執行單位並將電話通知通過初選者。
(二) 決選
1. 須繳交1:1之玻璃杯成品:由執行單位統一協助入圍者製作成品,並協助與廠商進行製作溝通(若入圍者使用2種以上異素材,則需自費製作)。
2. 製作成品時間:2007年6月4日至7月8日。
3. 送件時間:參賽者須於2007年7月9日(星期一)17:00前,親送或郵寄玻璃製成品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4. 參賽者送交成品時須妥善包裝,提交成品前有任何損害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及執行單位不負責成品之修補,若因此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5. 決選之評選以實作成品為主,評審小組由主辦及執行單位共同邀請專家學者組成。
6. 決選日期:2007年7月12日(星期四)
7. 得獎名單將於2007年8月頒獎典禮現場公布。
(三) 參賽時間表
報名截止 2007.5.9 (星期三)
初選收件截止 2007.5.11 (星期五)
作品展出 2007.5.17-20 (將由主辦及執行單位於2007新一代設計展展出)
初選 2007.5.31 (星期四)
初選名單公布 2007.6.4 (星期一)
成品製作 2007.6.4-7.8
成品收件截止 2007.7.9 (星期一)
決選 2007.7.12 (星期四)
頒獎典禮 2007.8月
成果展出 2007.9-10月 (得獎成品於2007第5屆「台灣設計博覽會」展出)
八、評分項目及標準
實用性 (Functionality) 成品須可於正常情形下使用。 35%
創新性 (Innovation) 設計需具原創性與獨特性。 30%
美感 (Aesthetics) 成品之造型須具觀賞價值,並可被視為一項藝術品 25%
品牌精神 (Inspiration from the Bombay Sapphire brand personality) 成品須能傳達龐貝藍鑽的品牌精神。 10%
九、注意事項
(一) 關於參賽者
1.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 參賽者保證符合參賽資格,以及所提送之個人資料均屬實。
3. 參賽者保證參加競賽作品及裱板內容均為自行創作並擁有完整之權利,且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裱板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
4.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5. 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成品前先申請專利。
6. 若參賽者於競賽中經人檢舉其作品涉及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並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立即終止其參賽資格。
(二)關於得獎者
1. 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
2. 得獎者須與主辦單位簽署【授權同意書】。
3. 在公告得獎一年內,得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4. 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5%所得稅)
5. 寄件成品均不退件。
(三)關於得獎資格取消
1. 得獎者經查不符合本競賽之參賽資格及個人資料不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牌及獎狀。
2.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牌及獎狀。
3.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牌及獎狀。
4.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競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牌及獎狀。
十、 聯絡方式
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工作小組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聯絡人:彭淳 小姐
電話:02-2655-8199分機162
E-mail:chunpeng@tdc.org.tw
美感 (Aesthetics) 成品之造型須具觀賞價值,並可被視為一項藝術品 25%
品牌精神 (Inspiration from the Bombay Sapphire brand personality) 成品須能傳達龐貝藍鑽的品牌精神。 10%
九、注意事項
(一) 關於參賽者
1.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 參賽者保證符合參賽資格,以及所提送之個人資料均屬實。
3. 參賽者保證參加競賽作品及裱板內容均為自行創作並擁有完整之權利,且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裱板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
4.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5. 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成品前先申請專利。
6. 若參賽者於競賽中經人檢舉其作品涉及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並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立即終止其參賽資格。
(二)關於得獎者
1. 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
2. 得獎者須與主辦單位簽署【授權同意書】。
3. 在公告得獎一年內,得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4. 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5%所得稅)
5. 寄件成品均不退件。
(三)關於得獎資格取消
1. 得獎者經查不符合本競賽之參賽資格及個人資料不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牌及獎狀。
2.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牌及獎狀。
3.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牌及獎狀。
4.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競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牌及獎狀。
十、 聯絡方式
2007第6屆「台灣龐貝藍鑽馬汀尼杯設計大賽」工作小組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聯絡人:彭淳 小姐
電話:02-2655-8199分機162
E-mail:chunpeng@td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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